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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有关巡察工作的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

根据纪委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运转需要,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

二、科室职能

(一)纪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日常工作运转及综合协调;组织重要会议及活动;组织起草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及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承担文件收发流转、安全保密、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案件管理、信访、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人事、财务、保密、宣传教育、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督促指导机关各职能部门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完成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兵团纪委监委各室等。

(二)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学院领导班子及学校党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二级学院、教辅机构党委(党总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检委员落实责任,实施问责;统筹协调纪律、监察、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组织开展线索的综合了解及函询工作,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督促指导联系单位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完成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委巡察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兵团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兵团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承担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统筹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或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对接兵团党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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